發文日期 | 2007-01-05 |
發文字號 | 台區水程會花辦字第96001號 |
主 旨 說 明 |
函轉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轉知「據反映有少數水管承裝商承裝用戶內線用水設備,塑膠管部分有以「導電線用管(E管)」替代「自來水用管(W管)」之行為」,辦理用戶新裝申請案,內線試壓人員若發現有上述情事,應請申請人改善」,請查照。 一、依本會96年1月4日台區水管會新字第96005號函辦理。二、檢附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95年12月29日台水九業字第09500088780號函影本乙份。 |
函轉台灣省自來水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來函